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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知识

北京创新融资资金的支持方式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6-08-27融资知识
答: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企〔2012〕26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创新融资资金的支持方式有贷款贴息和奖励两种。其中,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奖励主要用于支持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服务和对符合条件的

答: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企〔2012〕26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创新融资资金的支持方式有贷款贴息和奖励两种。其中,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奖励主要用于支持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服务和对符合条件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
资金支持标准:

  (一) 贷款贴息:按照中小企业通过创新融资渠道实际获得的债权融资金额的2%给予贴息支持, 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 奖励:
  1、对积极开展创新融资服务,且收费标准低于市场收费标准的金融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融资金额的0.5%给予适当奖励。
  2、对开展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且单户担保额度8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单个担保、再担保机构获得的奖励资金每年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其中,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单户在500万元(含)-8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在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额的1%给予奖励。再担保业务奖励比例按照担保业务的奖励比例减半执行。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创新融资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其中用于人员福利、奖励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奖励资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