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可获优惠政策 三年免缴地方性税费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规定: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综合劳动力可以组织起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小规模的经营,成立非正规劳动组织。
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者,可到经营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免缴地方性税费、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开业贷款担保与贷款贴息、免费创业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担保可向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区县开业指导中心提出。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的专家志愿者们还可以门诊式、会诊式、上门指导、一帮一结对子和网上指导等方式为开业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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