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合作协议》自去年签订以来,至今已初步确定了17个创业项目为第一批贷款项目。
据了解,去年底团省委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签订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截至目前,通过基层团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上报的贷款项目达100多个,经团省委初步筛选,将其中的50个青年创业个人小额贷款项目和22个青年创业中小企业贷款项目推荐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初步确定了17个青年创业个人小额贷款项目为第一批贷款项目。目前,青年创业个人小额贷款已进入项目考察评审阶段,团省委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组成了联合考察评审小组,对这17个项目逐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将于近期对其中自有资金充分、有担保、具有创业典型的项目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青海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合作项目”属于专项贷款项目,支持范围主要是全省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微贷款)和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该项目规定,我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每人单笔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贷款单户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社会瓶颈项目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西宁晚报)
